井冈山市三年内全面禁止捕猎野生动物
井冈山市政府发布通告,自8月初起三年内,在井冈山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面禁止捕猎野生动物或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及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的活动。
通告明确,禁止使用任何危害人畜安全的猎捕工具和装置及其他禁止使用的狩猎方法猎捕国家、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三有”动物。如有特殊情况需猎捕野生动物的,应当依法向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办批准手续,并按照规定进行捕猎。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情节轻微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尹勤 编辑:袁梓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