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林业局部署重点水域自然保护地禁捕工作
8月21日,江西省林业局印发《关于做好全省重点水域自然保护地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全省重点水域自然保护地禁捕工作进行部署。
《通知》要求,有关市、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和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重点水域禁捕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抓好重点水域自然保护地禁捕工作作为做到“两个维护”的直接检验。要强化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全面加强对禁捕工作的领导、部署、调度和检查。要细化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具体任务、责任分工及保障措施等内容。要加强巡护监管,构建专管群管结合的监管体系,对重点区域、重要时段、主要路口加大巡查力度,杜绝偷捕、偷运现象,逐步完善视频监控和无人机等现代化巡护系统,全面适应常态化、全天候、全地形巡查监管需要。要加强联防联控,做好非法捕捞线索收集、研判和移交工作,与有关部门形成各司其职、协同推进的工作局面。要营造良好氛围,面向保护地周边群众和餐饮、旅游等服务行业经营者宣传禁捕政策要求,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
为保证禁捕工作成效,确保全省重点水域自然保护地实现“四无四清”,《通知》有针对性地建立了定期调度、督促指导、评价考核等机制。
与此同时,加强工作衔接,建立定期联络机制,加强禁捕工作的密切衔接、密切协作、密切交流,畅通信息交流渠道。适时组织开展重点湖区的联合执法行动,从重从严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形成强大震慑效应。成立联合宣传小队,进村入户宣传禁捕退捕政策、涉渔法律法规,公布举报电话,提高渔民的遵法守法和生态保护意识。
从8月25日开始,江西鄱阳湖保护区抓好五项工作,推进湖区禁捕工作,包括开展一次主动走,主动联系当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掌握有关禁捕退捕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当地做好保护区内的禁捕工作;开展一次集中巡查,利用无人机设备对保护区重点区域进行空中巡查,梳理渔业保护区重要环节,制定巡查线路开展针对性的湖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制作一批宣传展板,将禁捕通告、举报方式体现在宣传展板上,安装在进出湖区主要路口,宣传禁捕退捕政策及法规知识;加装一批监控探头,运用科技手段对保护区子湖泊闸口进行重点防控,杜绝非法捕捞事件在保护区内发生;进行一次工作反馈,将禁捕工作开展的情况以及湖区巡查发现的问题向当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反馈,共同研究、协同推进自然保护区禁捕工作。